青海:多部门发布通知落实缓缴社保政策
国内新闻 2022-10-23 13:47:1124环球时贷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对接,分类做好服务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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