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个人提取公积金,首先要满足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以下其中一类条件,就能提取公积金: 这里就以北京为例,来说下如果是租房要如何提取公积金余额。 方法①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理。 方法②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根据实际选择婚姻状况。如婚姻状况选择已婚,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通过北京市民政校验有记录的,可选择后自动导入婚姻信息;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内容均置灰,无需填写。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新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 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默认为3个月,系统反显约定下次支付日期。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时,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及配偶在北京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五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每3个月将4500元(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满4500元的,以余额扣除10元的剩余金额为准)自动转入申请人首次支付成功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第一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关于公积金提取,这些回答也可以看看:一、办理条件
三、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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