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政策介绍
①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③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④ 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目前年息是4.9%)
⑤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岀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⑥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流程
受理时间
7月15日——9月20日
一、续贷(之前办理过首贷的学生)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学校提供的证明,详情请咨询当地教体局资助中心)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并打印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教体局资助中心办理处办理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二、首贷
申请条件:
是被国家批准设立的高校录取或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预科生、第二学士学生当年没有办理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一方(无年龄限制),如果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需开具证明)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年龄原则上需要在25周岁到60周岁之间。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办理流程:
今年手续简化,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不再需要到资格认定部门盖章,转而以填写《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
《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例申请表样例(今年七月前后申请表有所不同,办理必须用七月后打印的申请表)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账号,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打印并填写《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申请表的第二页)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大学学生证丢失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户口本(可能需要)到当地教体局资助中心办理处办理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借款合同上有国开行设立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在受理证明上)三、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等)
请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如果需要要继续申请贷款,依旧按照续贷办理流程办理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个人账户。开发银行分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或学校给学生的银行卡中。
审核一般在十月底至十一月初完成,贷款大概会在十一月中下旬发放。
借款合同样例,红色方框内为国家开发银行为学生开立的支付宝个人账户,账户最迟在贷款办理半个月之后可以登录借款合同样例受理证明样例,请留意红色方框部分,沿虚线裁开,上半部分交给学校,下半部分自己留存商务广告咨询请添加微信:129249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