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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中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如何理解与执行?

信贷资讯 2022-12-25 17:43:39958环球时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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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到利息计算,判决“按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关于利息计算方式是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还是定期存款利息,当事人会产生理解分歧。本文结合最高法院裁判观点,针对在执行程序中理解与适用“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判项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实务观点。

一、判决中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如何理解与执行?

1、人民法院有不少判决书判项中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的表述,多是模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而来,但贷款利率计算方式并无争议,存款利率则存在活期与定期两种计算方法,且计算结果存在很大差异。实践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更倾向于“同期同档定期存款利率”,而非“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主要原因在于:

1.“同期同类”的用法与银行业“同期同档”相一致;

2.活期与定期有很大区别,活期是分段计算,定期是按档位算;

3.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符合违约金惩罚意旨,不具有惩罚性。

2、计算方式:

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应按债务人实际欠款的年限计算。银行存款利息,有活期、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等不同的利率档次,执行利息应按最接近的定期存款档次计算,不够档次的部分可以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

如债务人自2010年7月欠款,2015年9月法院判决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则欠款人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间应按定期五年的存款利息支付,2015年7-9月间按活期利息支付。

二、执行程序利息计算发生争议的救济方式

1、执行法院针对生效判决判项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的强制执行,属于执行行为,直接影响当事人双方的经济权益,尤其是在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影响很大。如果当事人对利息核算最终的执行金额有异议,有权提起执行异议

2、生效判决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该存款利率是指定期而非活期。最高法院在针对该执行依据判项的理解争议的执行监督中明确,解决争议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法律解释;另一种就是请求作出该判项的法院审判部门进行释明。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法院执行条件有二:一是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二是给付内容明确。因此,若判项不清构成给付内容不明的,则执行法院有权裁定不予受理。最稳妥便捷的有效方式就是执行法官申请审批法官就利息核算方式进行释明。其实法院在裁判中统一采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的表述,能更好的达到给付内容具体明确的要求,避免当事人之间由于立场不同而发生争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

(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除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被执行人以执行依据生效之前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的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拓展资料:

一)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利息怎么算?

一般而言,判决书中的利息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进行算的。法院判决利息计算公式分为债务利息公式和迟延履行利息公式。

1、债务利息=债务本金×利息计算天数×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360天;其中,利息计算天数是从判决确定的应当给付日开始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为止。

2、迟延履行利息=债务本金×利息计算天数×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年利率×2倍/360天。

3、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没有按判决文书指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

4、计算利息时间是一年的,按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计算;计算利息时间是三年的,按三年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发生变更的,变更前的,按之前的利率计算,变更后的,按之后的利率计算。

二)、信贷基本常识

1、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12=日利率*365%。

通常所说的月息1分,即月利率为1%,年利率为12%。

2.单利与复利

单利,即利息不计算收益或利息,如1w存款2年,年利率10%,到期后本利共计10000+10000*10%*2=12000元;复利即利滚利,如1w存款2年,年利率10%,到期后本利共计10000*(1+10%)*(1+10%)=12100元。银行存贷款利率一般都是单利。

3.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开始还的利息多本金少,后期利息少本金多,尽量不提前还款。

等额本金:本金每期都一样,利息逐渐减少,前期压力大,是可以提前还款的。

以上,习法为您整理分享,仅供参考。习法用法,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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