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请:贷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第二步: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不管选择如何贷款买房,这一步骤都不能避免,而且需要一段时间。
第三步: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第四步: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步: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
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第六步:贷款回收:贷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
第七步:贷款结清注销:贷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核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经房产部门备案的合同和不低于总价%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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