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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治理乱分期、滥发卡、过度授信!信用卡监管新政出炉

信贷资讯 2023-06-21 05:04:4213环球时贷

信用卡业务迎来重大变革!

核心内容包括:

——治理乱分期:严厉打击信用卡“息费”陷阱;全面加强对信用卡分期业务的管理,分期业务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

——治理过度授信: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

——治理滥发卡:各银行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过20%,整改后仍超出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通知发布后,多家信用卡业务头部银行已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通知就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治理乱分期:严厉打击信用卡“息费”陷阱

通知严格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并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

当前,部分银行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

银保监会认为,这增加了客户准确理解和判断信用卡使用成本的难度,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要求,银行应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统一采用利息形式;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应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不得通过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负担。

通知还明确要求银行必须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明码标价是前提。要事先就收取利息等与持卡人充分沟通,让其可以自主决策。”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信用卡是一个大众型的产品,银行服务和信用卡服务,整体的方向是给老百姓带来更低成本、更便利的金融产品。

通知还全面加强对信用卡分期业务的管理。比如,要求分期业务设置事前独立申请、审批等环节,不得与其他信用卡业务合同(协议)混同或捆绑签订;不得对已办理分期的资金余额再次办理分期,监管规定的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除外;要求银行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

CFT50学术成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信用卡业务既有贷款性质,同时信用卡又是一种支付工具。信用卡业务收费名目相对较多,比如有服务费、年费、分期费,还存在利息、罚息等。银行一方面需要就哪些情况下收什么费用、收多少费用向客户进行全面清晰的展示和说明,避免客户被多收、误收;另一方面各类费用加总后,也要考虑总体的费用水平。

治理过度授信:扣减客户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当前,部分银行信用卡授信管控不审慎,造成过度授信等问题,不仅加大自身经营风险,还不合理地推升了客户杠杆水平。

通知要求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监测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实施严格审慎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动态管理。

“对经查在不同机构存在多项债务记录的客户,应当从严审核,严格防范多头借贷风险。”通知明确提出。

关于额度调整,通知要求,应实施严格审慎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动态管理,至少每年对信用卡客户的授信额度实施一次重新评估、测算和确定。

其中,对于风险状况明显恶化的客户应当及时采取调减授信额度等措施。对调升授信额度的客户应当重新进行授信审批,未经客户同意不得调升授信额度。

额度,不是一个新做法,已经在行业和有关地区已经实践了一段时间。目前,个人征信系统记录、载有个人信用卡的相关额度信息,一般银行在受理、审核时都会在征信系统查询已有的额度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判断对客户的授信额度,本次是把已有的做法进行统一。

“每家银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评估时,都遵循其身的管理方法和评价标准,依据每家机构自身的风控偏好、授信逻辑、资金成本来综合考虑。”上述负责人表示,从实践看,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因素总体不会有太大区别,因此除非有其他因素影响,各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在市场上应该相对趋同;但如果从争抢客户的角度,可能会出现大的偏差,但这种偏差正是监管和行业都希望避免的。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比如,应严格落实“刚性扣减”要求,在给持卡人授信额度时,必须扣除其在其他银行已获得的额度。

“对持卡人而言,一定要理性使用信用卡。平时应量入为出,合理消费,切勿通过办理多张信用卡来拆东墙补西墙。对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信用纪录造成负面影响。”董希淼建议。

治理滥发卡:各银行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过20%

一段时期以来,部分银行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

曾刚表示,过去一段时期银行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把发卡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产生了几个结果:一是导致大量无效卡发生,属于资源的浪费;二是,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形成对银行或客户的潜在风险;此外,过度发卡可能导致客户准入标准下降,对不应该授信的人进行授信,或者过度授信,二者都会加大银行的信用风险;最后,还可能让客户过度负债。

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

通知要求,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过20%,也就是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整改后仍超出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与相关机构摸底、测算发现,各行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差别较大,但总体上市场份额比较大的机构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比率在20%-30%左右。

机构将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在过渡期安排上,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文件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整改。

多家信用卡业务市场份额较大的银行机构率先响应。多家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总裁陈明表示,下一步将积极落实监管部署,快速响应文件要求,扣紧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在监管框架下积极创新产品服务,坚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李骏表示,作为服务亿级信用卡客户的发卡行,将充分发挥国有大行应有的率先垂范效应,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力推动国家宏观政策和各项监管要求在信用卡领域的落实,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科学促进居民消费,坚决促进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遵照公平原则惠民让利。

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薛亚芹表示,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围绕服务新时代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监管试点框架下推进信用卡业务创新,坚决促进息费水平合理下行,加快转型发展与精益化管理,推动信用卡行业高质量发展。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刘加隆表示,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并积极贯彻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在监管试点框架下推进信用卡业务创新,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信用卡业务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卜祥瑞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将研究制定或完善信用卡营销、发卡操作风险准备金、睡眠卡管理、分期业务管理、催收管理等信用卡业务领域的自律规则,引导会员单位加强信用卡业务内控合规管理。

校对:冯雯君

图编:赵雁旎

制作:何永欣

监制:浦泓毅

签发: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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