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告知书
昭通市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告知书
一、参保人员范围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凭参保人身份证即可办理参保登记,无户籍限制。
二、缴费基数与应缴金额
2022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按照社保申报核定、税务征收的原则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二)窗口申报核定。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报核定,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本人选择缴费档次进行核定,打印核定通知单,将核定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
四、缴费方式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述方式申报核定2022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四)大厅自助终端缴费。缴费人到税务大厅后,到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个人核定数据,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五)批量扣款缴费。缴费人到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首次须签订),确认为批量用户,征期内,征收人员发起批量扣费,通过tips系统将费款划缴入国库。
五、缴费时间
申报核定缴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和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跨年不得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全省2023年执行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缴的,逾期不再办理补缴。
编审:赵连杰
终审:龙 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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