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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已放宽!

信贷资讯 2022-11-20 21:39:4132环球时贷

一、小微企业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各市县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应按照能简化尽量简化的原则,设身处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最便捷的服务。目前,部分市县及金融机构要求小微企业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繁多,例如要求企业提供“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等,这些材料均不应作为受理贷款的前置条件,贷款能否发放及发放额度都应由银行根据尽职调查情况来确定。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本身就不现实,《劳动用工备案申请表》等可以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也不需要让企业另外再提供证明文件,可以根据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由企业对用工情况采取证明事项承诺。

小微企业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时,原则上仅需向当地经办银行提交以下4个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营业执照(能实现线上查验的市县可不提供);

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标准提供证明材料,仅需提供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比例的人员证明即可。如10人的小微企业,有5人符合条件,提供1人证明即可,100人小微企业,有50人符合条件,提供5人证明即可,但在企业职工花名册中应标注所有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及类型);

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另外,我们也发现有的市县没有对政策进行宣传,政策在当地的知晓发放宣传资料、到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宣讲等方式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对企业和个人在办理过程中应告知的事项予以明确,并一次性告知。

二、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最多跑一次”原则,有贷款需求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申请,由银行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银行贷前尽职调查、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只要到当地经办银行窗口提交有关材料,由银行对项目进行贷前审核和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银行提交给人社部门对身份进行复核,人社部门无需再进行尽职调查,仅审核借款人资格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点群体,审核无误后即可通知创业者和小承诺办结时限也提速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受理、现场调查、担保初审、贷款审批等全部流程,有效解决了贷款申请难、审批慢等问题。

三、怎样理解贷款申请时间起算,往前两年内申请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以上企业达到5%)?是否需要成立两年的小微企业才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为鼓励有资金需求的初创型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缓解资金压力,以创业带动就业,2020年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所指的“往前两年内”指的是往前两年中任意一年满足用工条件或两年累加起来满足用工条件均可申请贷款,并不是指企业需成立两年才能申请贷款,实际上是让企业灵活掌握用工,比原政策要求企业必须在申请贷款当年即要满足用工条件的规定更加降低了申请门槛。

四、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已取消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手册,改发就业创业证,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吗?

答:可以。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证件内容中虽注有“实现就业”“灵活就业”,但只要人社部门核查其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缴交社保的记录,就可视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以就业创业证作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身份材料。

五、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现在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是否必须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反担保才能申请到贷款呢?

答:为鼓励大众创业,我省已降低反担保要求,不再限制创业担保贷款必须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反担保。10万元及以下贷款、已申请过创业担保贷款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特定群体,可以免除反担保。同时,鼓励各市县政府部门主动为有需求的创业者和企业牵线搭桥。例如海口市牵头与银行联合开展信用村、信用社区评定工作,通过“创业贷款+信用村(信用社区)”信贷产品创新推广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人群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解决贷款难、找反担保难等问题。

其他情况下,鼓励各市县灵活采取一种或多种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担保措施:自然人反担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反担保。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土地、房产、车产等。质押反担保。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保单、有价证券等。第三方机构反担保。担保公司、有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农村合作社和企业等提供反担保。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六、在乡镇经营项目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目前已经申请了一笔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现在为了扩展业务,还可以申请第二笔创业担保贷款吗?

答:可以。根据《管理办法》,获得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者,只要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就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并且同样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即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以申请累计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七、在乡镇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已申请了一笔3万元的扶贫小额贷款,还可以同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吗?

答:可以。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鼓励有较大资金需求的已脱贫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根据《管理办法》,本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在人行征信系统没有其他贷款记录,即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资格、已申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的借款主体,还可同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八、在乡镇经营项目的退役军人,目前已申请了一笔10万元的农民小额贷款,还可以同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吗?

答:不可以。农民小额贷款是我省为扩大农民生产经营而出台的财政普惠金融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拥有海南省农业户口或户籍地在乡村的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万元)、财政按一定比例贴息的贷款。因为农民小额贷款不在国家规定的可以同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这5类贷款范围内,因此,借款主体需结清该笔贷款后,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九、没有设立创业担保中心的市县,是否就不能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答:不是。对于没有成立创业担保中心的市县,无需等创业担保中心设立后才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可由融资性担保机构或者当地就业部门运营管理创业担保基金,由银行向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好当家理财的职责,统筹整合各类风险补偿金和担保基金,避免出现资源碎片化、财政资金不能形成合力效应的现象。例如陵水县拟通过整合分散的各类惠农惠企风险补偿金,解决各行业主管部门多头管理、财政资金沉淀等问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增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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