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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利用POS机代刷信用卡套现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支付讯息 2022-10-15 17:33:2532环球时贷

用POS机帮人代刷信用卡的行为,是否构罪呢?

一起来看看吧!

裁判结果

我院依法对赵某某提起公诉,洱源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赵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以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2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22年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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